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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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管理办法

日期:2013-04-22 点击数: 来源:

 

第一条 为了加强对学院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的管理,提高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的利用率,保证学院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 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术交流及本院教职工召开会议、教学、政治学习、组织生活等活动。
第三条 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由学院办公室管理。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的日常维护、卫生保洁、消防安全、设备检查等常规工作。
第四条 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实行使用申请登记制度。凡是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的院内单位或教职工,均需提前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登记。对于临时(非预约申请的情况)使用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的申请,在不影响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给予安排。
第五条 外单位借用、租用时,必须经学院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院长批准。
第六条 在使用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时,使用申请人(单位)应对会议室设施负责,未经许可,不得随意搬动室内设备或将室内物品搬出。室内设备损坏或丢失,学院将查明原因,明确责任,进行相应处理和要求赔偿。
第七条 多媒体教室、会议室使用完毕后,使用人应对室内进行清理,包括桌椅摆回原位,关闭电源、门窗等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
第八条 本“办法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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