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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08-01-09 点击数: 来源:
校内文科各单位: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《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》要求,现将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,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继续解放思想,坚持改革开放,推动科学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,大力推进理论创新,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,深入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、战略和实际问题,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,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。 二、招标数量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共确定42个课题研究方向(见附件)。一般情况下,每个研究方向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。投标者可根据这些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。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研究方向的课题投标。 三、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 1.投标的首席专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,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。 2.投标的首席专家同期只能承担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,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而没有完成,或同期承担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本次投标。 3.投标课题的责任单位要组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、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、人员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。主要研究人员要有必要的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、实践经验、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。 4.投标课题的责任单位要具备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。 四、投标办法 1.投标者请如实填写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》(见附件),标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、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。 2.为了保证投标质量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投标初选工作,遴选出具有竞争力的投标材料并填写《项目投标推荐表》报社会科学处。 五、投标评审书填写注意事项 1.“投标课题名称”须与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方向一致。 2.“责任单位和合作单位”意见请各投标人所在单位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。 3.“研究经费”表内“专家咨询费”和“劳务费”项不得超过申请经费总额的5%,“管理费”一项填写5000元。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申请书内的填表说明。 六、投标时间 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务必于12月7日前将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》、《项目投标推荐表》一式1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报送社会科学处审核、遴选、盖章后复印,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材料,将不予受理。 联 系 人:霍志刚 联系电话:85166117 电子邮件:zhigang@jlu.edu.cn 附件: 见此链接http://hssra.jlu.edu.cn/website/10183/ articleView.jsp?articleId=1637&univId=10183 社会科学处 2007年11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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