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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卫校区医院报销医药费的通知

日期:2009-03-27 点击数: 来源:
卫校区医院报销医药费的通知提交部门:前卫校区医院 提交时间:2009-3-27 8:46:08公费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的各单位职工和学生: 我院定于4月7日、8日、10日报销医药费。 一、教职工只报2008年四季度发生的医药费,2009年的医药费此次暂不报销,待另行通知。 二、在校学生报2009年3月末之前的医药费。具体安排如下: 4月7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00-16:00给学生报销医药费,地点在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。 4月8日上午给离休人员报销医药费,下午给退休人员报销医药费,地点在前卫北区老干部活动室。 4月10日给教职工和学生报销医药费。地点在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。 注:1、年度内只报销3万元。 2、报销医药费的同志必须携带医疗证、本院医生开的转诊介绍信(只限一次有效)及在外院看病的病志本、收据、门诊开药的药品明细(取药时药房给予打印的明细)、住院患者的住院费用清单,离、退休职工需带离、退休证。 特此通知,望周知。 前 卫 校 区 医 院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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